1. 复试时间、地点及内容: | 时间 | 地点 | 内容 | 占复试百分比 | | 4月10日 14:30~17:30 | 护理学院老区 202教室 | 同等学历加试(100分) | 不记入总成绩 | | 4月11日 8:30~11:30 | 护理学院老区 202教室 | 专业课综合笔试 (100分) | 30% | | 4月11日 14:30~17:30 | 护理学院老区 202教室 | 英语听力(10分)、 口语(10分) | 20% | | 4月12日 8:30~10:30 | 护理学院老区 基护实验室 | 护理操作(25分) | 25% | | 4月12日 14:30~17:30 | 护理学院老区 会议室 | 专业面试(25分) | 25% | 注: ① 护理学院老区地址:郑州市建设东路3号; 护理学院教务科联系方式:0371-66658341;0371-66862350; ② 专业课笔试包括《健康评估》、《儿科护理学》、《妇产科护理学》、《护理心理学》、《护理教育学》; ③ 高职高专到2010年9月1日毕业2年或2年以上,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,自考生和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都须参加同等学力加试。加试科目为:《生理学》、《病理学》。 2. 复试成绩计算: ⑴ 复试成绩量化方法: 复试成绩=护理操作成绩+外语听力和口语成绩+护理综合笔试成绩+专业面试成绩; ⑵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后,初试占60%、复试占40%的权重相加为综合成绩; ⑶ 护理综合笔试、专业面试成绩、同等学历加试科目低于60分,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、考生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、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的,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,均不予录取。 ⑷ 根据《郑州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方案》和招生优惠政策,复试结束后我院将根据考生的综合排名、入学前本科成绩、毕业学校等综合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奖学金类别。 3. 复试结果将于复试结束48小时内在网上公布或电话通知考生。 |